2014年1月4日 星期六

[偶城08] 光影

文明,除了必須要先有文字做為基礎,似乎更必須藉著明亮的光線來證明自己走出時代的黑暗,並在璀璨光芒所炙的溫暖空氣中填充一點信心。

而城市是燈泡的集合場,各式不同的發光工具都來到了這裡,有垂垂老矣的鎢絲燈泡、正值壯年的螢光燈或是新生代的二極發光體,各司其職的在冷暖之間寫下不同的光譜,而城市的人們也因此更有自信了,即使他們的夜晚是由光線打亮的地面與燈罩的影子所框成的,人們也樂於被照亮臉龐,卻忘記自己在每個步伐之中踩出影子,從這一盞到下一盞燈,用自己的影子把黑暗世界不經意的延長。

猜想,或許李白來到現世也會感慨,昔日與月對影三人飲酒交歡,還可歌月徘徊、舞影零亂,而在今日看著灑出數重身影,酒未沾而影自醉,好是孤單。

聽說,另外一座城市是這樣的。

陽光普照,午後的暖熱的陽光透過樹蔭篩印在漁民的身上,橘紅色的光鋪過整片的漁村平房直至山頂,蟲鳴鳥叫,直到黑夜降臨,南洋小島寧靜的睡去。

陽光普照,午後的白煞的陽光透過街上陣列的玻璃窗,白花花的映照在對街的大樓上,形成一道閃動的pattern。急忙呼嘯而過的汽車映著大樓的倒影,時不時地反射一些陽光,在屏風般的樓宇上帶出一片漣漪。直到黑夜降臨,城市則燈火通明。 

那是一個漁村小島無法想像的未來,陽光在二十一世紀後再也滲不進街道,樓屋愈建愈高、愈來愈密,填補城市中每一丁點的隙縫,陽光角度法條廢除後小巷變作峽谷, 一旦太陽在中午過後偏著頭,日光即被整片的樓宇遮擋,看不見行人道與馬路。那倒也無所謂,畢竟這個城市的人們,不愛陽光。 

這個城市的人們走在地下道或天橋,與陽光隔絕,快步的行走。久而久之也忘記自己的黑影,因為這城市只有日正當中,影子永遠在自己的腳下,而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也不允許他們看見身後的影子,只剩在那些玻璃帷幕雲石地磚上的靚麗倒影,讓他們成了這個城市千千萬萬張的撲克牌,Jack、Queen、King

or Jo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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