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8日 星期六

[偶城09] 麵包

這城市的麵包店經歷了數次興衰,但無論招牌的圖樣如何變化,似乎都不曾離開它原本取代的那個位置,或許,那個地方就必須有個麵包店,因為所有的人的記憶都指向這裡,當媽媽們迎接小孩子放學,牽手漫步回家時都要買些麵包做為明天的早餐,孩子有時候會指著顏色不鮮豔的自製馬卡龍(記得以前從來就沒有人叫得出它的名子),或不等母親的首肯就偷偷的推入待結帳的麵包中,那些把錢都花在模型上的高中生也會買些麵包替代便當作為午餐,還有當女友生日時偷偷跑來買蛋糕的男孩,於是麵包店漫溢出來的不僅僅是香氣,還有生活中規律堆累的記憶,一如被充分搓揉的麵糰,不斷的膨脹、發酵著。

因此,麵包店必須在那裏,持續的用記憶來發酵出香氣,就像是不成文的公約,無論時代更迭。還記得過去,麵包店的名稱總是充滿了異國氣息,聖馬利諾、聖娜多堡或其他你不確定是地名還是人名的稱呼,也不太在意這些名子是否真實存在,而店門口總會擺上法國麵包,像是一個儀式,好引誘你捨棄饅頭與燒餅的來場「西式」饗宴,從店後的一片玻璃,你看見烘焙的器具,若起的再早一些,還可以看見揮汗的師傅正努力的桿著麵糰,然後小心翼翼的捏出花樣,即使還沒烘培,你仍一眼就認出它未來的樣子。

然而,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城市裡的轉角開起一間間燈光明亮的便利商店,架上擺著各式各樣的麵包,據說不同國度的麵包都被擺放出來了,於是對新事物趨之若鶩的消費者都趕到了這裡,而隨著季節更換的麵包沒有記憶的被封在塑膠包裝中,你卻只能看著上面羅列的密密麻麻配方,猜想這塊麵包是如何被製造出來的,而好些複雜的化學名稱則阻擾了你的想像。

而這座城市的今天,街頭的麵包店招牌換了顏色,貴族氣息的黑白色或象徵樸實的木色招牌佔據街頭,卻不在原本記憶的位置上,麵包店從努力餬口的小店轉變成富人的雅興,在麵包逐漸式微的時代裡,數倍大的典雅店面推出了一盤盤香氣逼人的手作麵包,試著從機器中搶回失土,但是,麵包的材料不曾改變,口味在不同的果香與香料之中隨著時代輪轉,價格卻提高了數倍,像是支付這場戰爭的軍費,卻似乎從來沒有享受過戰勝的果實。

巷子口的麵包店還在那裡,必須在那裏。但是我們對於明天的口腹之慾有太多的選擇,記憶已不再規律的堆積,也沒有足夠的溫熱得以發酵,看著店後的一片玻璃,你看見烘焙的器具,你也看見斑駁的繡蝕,但架上還是有當日的麵包,隨著一台負責配給的車,配給記憶。

聽說,另外一座城市是這樣的。

『唔該,一個菠蘿油。』這是我在香港第二十四顆菠蘿油,卻總是和想像中的不一樣。

在來香港以前,每次在臺北的茶餐廳總要叫一份又酥又脆的菠蘿油,才覺得那餐有吃到香港的滋味。又或是在師大夜市的冰火菠蘿油,可是在排隊才能品嘗的美食呵,整大塊冰凍的奶油塞進現烤的菠蘿麵包中,香酥滑脆滿溢,滿足了一個臺灣大學生對於香港美食的想像。

來到香港之後,我照例的總要在茶餐廳或冰室點菠蘿油,卻總不是我所預期的滋味,上來的常常令我失望。不是菠蘿包沒有溫度,就是上面的酥皮軟膩,再不然就是奶油在常溫裡澀而無味。就算嚐遍了香港人所推薦的菠蘿油,即使鬆軟好味,卻始終填補不了心中那份的酥滑渴望。

其實我了解,就算回到台灣,也不可能找到舌尖所期望的菠蘿油。因為那是我在台灣所想像的香港滋味,是那樣的神秘而浮誇,我將所有對香港的想像與牛油一起夾在菠蘿包中品味。但當我真正的生活在香港,一切的神秘浮誇就像太陽下的氤氳消散了,它真實地躺在眼前任我探索。香港的菠蘿油並沒有誤差,那就是香港真實的味道,只不過我的想像超過了他的天際線。而如果我回到臺北再次在夜市排隊大啖冰火菠蘿油,也會因為在脆烤的菠蘿包與凍滑的牛油之間神秘浮誇的香港消失而走味。

來到香港,我喪失了對於菠蘿油的品味,那浮誇香溢的想像。


2014年1月4日 星期六

[偶城08] 光影

文明,除了必須要先有文字做為基礎,似乎更必須藉著明亮的光線來證明自己走出時代的黑暗,並在璀璨光芒所炙的溫暖空氣中填充一點信心。

而城市是燈泡的集合場,各式不同的發光工具都來到了這裡,有垂垂老矣的鎢絲燈泡、正值壯年的螢光燈或是新生代的二極發光體,各司其職的在冷暖之間寫下不同的光譜,而城市的人們也因此更有自信了,即使他們的夜晚是由光線打亮的地面與燈罩的影子所框成的,人們也樂於被照亮臉龐,卻忘記自己在每個步伐之中踩出影子,從這一盞到下一盞燈,用自己的影子把黑暗世界不經意的延長。

猜想,或許李白來到現世也會感慨,昔日與月對影三人飲酒交歡,還可歌月徘徊、舞影零亂,而在今日看著灑出數重身影,酒未沾而影自醉,好是孤單。

聽說,另外一座城市是這樣的。

陽光普照,午後的暖熱的陽光透過樹蔭篩印在漁民的身上,橘紅色的光鋪過整片的漁村平房直至山頂,蟲鳴鳥叫,直到黑夜降臨,南洋小島寧靜的睡去。

陽光普照,午後的白煞的陽光透過街上陣列的玻璃窗,白花花的映照在對街的大樓上,形成一道閃動的pattern。急忙呼嘯而過的汽車映著大樓的倒影,時不時地反射一些陽光,在屏風般的樓宇上帶出一片漣漪。直到黑夜降臨,城市則燈火通明。 

那是一個漁村小島無法想像的未來,陽光在二十一世紀後再也滲不進街道,樓屋愈建愈高、愈來愈密,填補城市中每一丁點的隙縫,陽光角度法條廢除後小巷變作峽谷, 一旦太陽在中午過後偏著頭,日光即被整片的樓宇遮擋,看不見行人道與馬路。那倒也無所謂,畢竟這個城市的人們,不愛陽光。 

這個城市的人們走在地下道或天橋,與陽光隔絕,快步的行走。久而久之也忘記自己的黑影,因為這城市只有日正當中,影子永遠在自己的腳下,而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也不允許他們看見身後的影子,只剩在那些玻璃帷幕雲石地磚上的靚麗倒影,讓他們成了這個城市千千萬萬張的撲克牌,Jack、Queen、King

or Joker。